热门搜索:网页游戏 火箭球赛 热门音乐 2011世界杯 亚运会 黄海军演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综艺快报 >> 内容

不是亲妈就不养了?继子不给赡养费成被告

时间:2017/6/12 9:07:51 点击:

一名继母把她的继子告上了法庭,称继子不来看望自己,还要求继子每个月给她1000元赡养费。继子觉得跟继母关系不好又没血缘关系,不同意拿赡养费。近日,法院审理判决了此案。

  在法庭上,65岁的苏某称,20年前苏某与张某的父亲结婚,当时张某只有十三四岁,苏某自己没孩子,与丈夫一起抚育张某长大。张某的父亲去世后,张某对自己不闻不问,因此她要求张某每月给她1000元赡养费。张某在法庭上辩称,他没有固定工作,无经济来源,现在还要养活妻子和孩子。而且这些年来苏某对他并不好,两人没啥亲情,所以不同意给赡养费。最终,香坊区法院判决张某每月给付苏某赡养费600元。

  法官说法

  香坊区法院法官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婚姻法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样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本案中,张某由苏某抚养成人,双方已形成继母、继子的关系,张某应对苏某履行赡养义务。

作者:634233293 录入:634233293 来源:原创
本站部分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搜集,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客服邮箱:501734467@qq.com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大名:
  • 内容: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文章发布 | 在线留言 | 法律支援 | 人员认证 | 投诉建议 | 合作联盟 | 版权所有 | 本站wap手机访问
  • 陕西新闻网(www.arpj.cn)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有害短信息举报 |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 陕西通管局

  • 陕西新闻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信息来自网络,如有疑问请联系管理员处理!邮箱:501734467@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