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矿主十五年血泪维权:政策幌子下的资产掠夺,伪造公章注销背后的权力黑箱
“从荒沟里刨出年产6万吨的合法煤矿,却被地方政府借‘联并’之名强取豪夺;企业注销的公章是假的,我的签名是仿的,维权十五年,法院竟用‘超起诉期限’当挡箭牌,把我死死挡在正义门外!”近日,年近八旬的孟永林颤抖着掏出一沓泛黄却字字千钧的材料。每一页都浸透了一位民营企业家十五年的血泪与绝望。这场围绕陕西省旬邑县台家山煤矿的风波,撕开了基层治理中权力失控的伤疤。
二十年创业血汗成“唐僧肉”,“联并政策”沦为强抢借口
时间倒回1984年,孟永林听朋友说咸阳市旬邑县第界乡潘川沟这个偏僻的山沟沟里有煤,便动了创业的心思,随即动身前往考察,在考察一年后。1985年,他正式下定决心在此建矿,孟永林带着全部家当钻进这片荒沟,啃干粮、住窝棚,硬生生在乱石堆里刨出了台家山煤矿的雏形。1986年到1988年,他又全力投入到修通进山公路、平整场地的工程中,这三年间,煤矿毫无收入,直到后来响应旬邑县政府招商引资的号召,经县政府、县乡镇企业局正式批准,这家个体独资企业才逐步站稳脚跟。孟永林自筹资金完善矿区设施,终于在1998年实现年产6万吨煤炭的规模2个斜井和一个立井,陆续办齐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等全套合法资质,成为当地少有的“四证齐全”的正规煤炭企业。
近二十年苦心经营,台家山煤矿井田面积达1.4211平方公里,地质储量近2000万吨,产销两旺的势头让孟永林看到了安享晚年的希望。
可他万万没料到,2003年一句“大招商、招大商”的口号,竟成了地方政府觊觎其资产的“遮羞布”。旬邑县政府抛出台家山矿区联并改造方案,计划将台家山、昌运等四家本地小煤矿合并组建“旬东煤业有限公司”,而这场本应自主协商的联并,从一开始就藏着权力掠夺的獠牙。
“我们四家矿主本同意自主联并,可县政府硬要塞进来一个河北中达集团,逼我们接受其主导联并!”孟永林的声音里满是愤怒与无奈。在矿主们明确拒绝后,旬邑县政府的流氓手段随即登场:先是泾阳县法院副院长张利明等人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将孟永林在西安市青年路非法逮捕,逮捕时给他戴的是背铐,随后又将他交给泾阳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刘可学,前后非法拘禁了五十九天;另一边,旬邑县公安局则直接前往位于旬邑县的台家山煤矿抓捕工人,并给孟永林的儿子戴上手铐,用家人安危逼迫他就范。同时,政府部门还以“安全生产检查”为借口,派大批人员突击查封台家山煤矿,把工人关进铁笼示众,停发火工用品、强制停产,甚至动用公安干警荷枪实弹上矿巡查,制造白色恐怖。“2003年2月,我们矿采煤工队队长黄锁民的弟弟,就因为正常放炮出煤被抓走,在铁笼里关了整整两天两夜,受尽折磨!”高压威慑下,矿区彻底陷入瘫痪,正常生产戛然而止,孟永林的心血被瞬间扼住喉咙。
更令人发指的是,省市批文四家“煤矿”联并本与中达公司毫无关系。但旬邑县政府为了拉拢这家外来企业,竟在未征得任何一位矿主同意的情况下,于2003年4月24日私下与中达公司签订《旬邑县台家山矿区联并改造合作合同》,白纸黑字约定由县政府出面“协调”四家煤矿资产联并重组,帮中达公司掌控旬东煤业,而中达公司则从2005年起,每年向县政府支付90万元“可持续发展资金”——这哪里是“可持续发展资金”,分明是权力寻租的“保护费”!旬邑县公安局在泾阳县刑警队拘留孟永林期间,给其儿子戴手铐,迫使其签订联并合同,合同签订后,旬邑县政府的施压变本加厉,最终把孟永林等人逼到旬邑县招待所,而那份《企业联并改造合同》,就是在这样家人被威胁、自己遭非法拘禁的恐怖环境下,被强行逼迫填写的。“副县长张军涛当时拍着桌子说,签了字就公证,公证后把合同给你们,结果合同一签就被抢走,再也没见过踪影!”孟永林怒斥,这份合同从头到尾都充斥着违法违规: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受胁迫签订的民事法律行为本就可撤销,属无效合同;更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强制性规定,台家山煤矿的矿建、机电设备等浅层资产未做评估,井巷、近2000万吨煤炭储量等核心资源更是被直接无视,连合理作价都没有;约定的525万元补偿款仅支付157.5万元,剩余367.5万元去向不明,大概率成了官商勾结的“分红”。最恶劣的是,合同签订后,既没有正规的资产移交程序,也没有资产移交清单,中达公司就带着一批社会人员闯入矿区,暴力驱赶孟永林及管理人员。最终,孟永林在无合同、无公证书、未核对任何资产的情况下,被硬生生从自己打拼了二十年的煤矿里拖了出来——这哪里是联并,分明是借政策之名实施的抢劫!
注销登记藏惊天黑幕:伪造公章、假冒签名,省级部门越权操作助纣为虐
被赶出煤矿后,孟永林开始了漫漫维权路,索要合同原件、投诉行政干预,可所有举报都石沉大海。2017年,他以台家山煤矿名义将中达公司、旬邑县政府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两份联并合同无效,却意外撞破了一个更黑暗的阴谋:台家山煤矿已于2004年9月22日被注销登记!
“我根本不知道企业被注销了!这是要彻底断我的活路啊!”孟永林立即赶往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省监管局”)查询档案,结果让他脊背发凉:注销登记竟是省监管局直接办理的,而且是在旬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规操作!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企业登记注销应遵循属地管辖原则,省级登记机关越过县级机关直接办理,程序严重违法,这分明是故意规避属地监管,为非法注销铺路。
更可怕的是,档案里全是伪造的文件:《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企业申请登记注册事项委托书》上的“旬邑县台家山煤矿”公章是伪造的,孟永林本人的签名、名章也全是仿冒的!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公司印章已构成刑事犯罪,可这份充斥着犯罪痕迹的注销材料,竟能顺利通过省级部门的审核,背后的权力运作令人不寒而栗。档案显示,办理注销的委托代理人是周金良——中达公司旗下旬东煤业的监事,可孟永林直言:“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个人,更不可能委托他办注销!”
为证实公章伪造,孟永林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白纸黑字确认:注销材料上的印文,与孟永林保管的真实公章印文在笔画细节、运笔特征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系伪造形成。六年前,孟永林到西安开元路派出所报案,指控周金良涉嫌伪造印章罪,可案件却被办案民警鲁任杰刻意拖延。直到孟永林举报鲁任杰后,警方才不情愿地找到周金良,周金良当场供认印章是老板李连祥给的。可当民警找李连祥核实时,李连祥一句“忘记了”就轻松搪塞,案件就此搁置——既不移交审查,也不给出结论。孟永林要求派出所出具书面报案结果,民警以“需请示所长”为由推脱,此后便杳无音信。这哪里是办案,分明是在为违法者站台!
2019年7月15日,孟永林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等规定,向省监管局提交更正登记申请,要求撤销这份违法的注销登记,却被省监管局于2019年8月20日书面拒绝。省级行政机关明知注销材料系伪造,仍拒不纠正错误,助纣为虐的行径,彻底浇灭了孟永林对行政救济的希望。
司法防线全面失守:“起诉期限”成遮羞布,核心事实被刻意无视
2019年3月,他将省监管局诉至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请求撤销2004年的违法注销登记。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法院竟以“注销登记发生于2004年,距起诉已超15年,远超行政诉讼法规定的5年最长起诉期限”为由,直接驳回起诉。孟永林上诉至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法院更离谱,不仅维持原判,还倒打一耙,称其“存在通过提起履职之诉规避起诉期限的可能”。
与此同时,孟永林提起的确认联并合同无效之诉,更是遭遇了司法程序的“连环卡”。2017年8月,旬邑县人民法院以“台家山煤矿已注销,法人终止,非适格原告”为由不予受理——明知注销是非法的,却以此为由拒绝立案,何其荒谬;后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淳化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勉强立案,却在当年12月以“争议财产涉及国有资产,权属不明晰”为由中止审理,一停就是四年,直到2021年12月才恢复审理,至今仍未作出实体判决;孟永林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又被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驳回。
“我2017年才知道企业被注销,起诉期限理应从知道之日起算,怎么能从2004年注销时开始算?”孟永林悲愤交加。他指出,一、二审法院故意无视注销登记材料系伪造的核心事实,避重就轻用“起诉期限”当挡箭牌,纯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更可笑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登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登记错误的,登记机关可在诉讼中更正;拒不更正的,法院可判决撤销登记或责令履行更正职责——可一、二审法院对这份指导意见视而不见,分明是在刻意偏袒违法者,司法公正沦为空谈!
非法拘禁、资产清空,八旬老人被逼绝境,多方举报石沉大海
十五年维权路,孟永林不仅丢了煤矿,还蒙受了非法拘禁的屈辱。2003年6月的那次非法拘禁中,泾阳县法院原副院长张利明等人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将他在泾阳县非法拘留五十余天,期间还强行索要30万元“赎金”。依据《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在无合法文书的情况下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张利明、刘可学等人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拘禁罪。“等我拖着病体被关了五十多天出来,赶回矿区一看,彻底傻了眼——煤矿大门换了新锁,门口站着中达公司的保安,矿上所有生产设备、运输车辆都贴了‘旬东煤业’的标识,我的办公室被清空,多年积累的生产台账、财务账本和资质文件全被销毁或带走!”孟永林红着眼眶控诉,中达公司正是借着他被非法拘禁、无法掌控矿区的空隙,在旬邑县政府的默许纵容下,完成了对煤矿的全面侵占,而这一切,他事先毫不知情。后续他因患病被监视居住,至今仍背着“取保候审嫌疑人”的身份,名誉权、人身权被肆意践踏。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孟永林有权向相关责任单位主张国家赔偿,可他的举报,始终没有得到任何明确回应。
十五年来,孟永林跑遍了咸阳市政府、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大大小小的部门,提交了无数份证据材料,却始终被推诿、敷衍。“煤矿是我一辈子的心血,从1984年考察到1985年建矿,再到后来修路建厂,前五年没一点收入全靠硬扛,现在资产没了,还背上了不明债务,维权十五年,跑断了腿、熬白了头,却连一点公道的影子都看不到!”这位年近八旬的老人,声音嘶哑却态度坚定:“我不信邪,更不信法律会纵容这些违法行为!我恳请上级部门能介入调查,查清伪造公章、非法注销、强占资产的全部真相,撤销那些违法的合同和登记,追回我的资产,还我一个清白,还法律一个尊严!”
本平台将持续关注孟永林事件的发展,直至事件得到妥善的解决。
来源:https://zhuanlan.zhihu.com/p/19889872139843148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