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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长损害集体利益惹民怨

时间:2024/5/6 16:42:44 点击:

随着神木市社会经济的发展,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下辖的村庄,经济发展迅速,群众收入增加,生活越来越好。看着邻村的富足,水磨河村第一、第二村民小组的群众苦不堪言,自己村集体的发展不但没有让群众得益,相反村集体还背上了巨额债务。群众认为这一切都是村组长张某林损公肥私的结果。
“光这一项,就要向鑫阳公司赔偿 7000 万元以及利息。”反映人指着法院判决说。早在 2012 年,为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及发展村集体经济,村集体投资了成泰实业有限公司,以招投标的形式建设了成泰花园三期(鸳鸯馨居)项目,也是给村民建设的安居房。村民们眼见一栋栋高楼拔地而起,全村老少无不欢欣鼓舞,都等着乔迁新居。不料,后来出现的诸多问题,不仅让群众失望透顶,村小组更是莫名其妙的背负了沉重债务。
村小组为了解决建房的资金问题,曾在 2012 年 7 月 10 日与陕西鑫阳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吸收鑫阳公司入股鸳鸯馨居的建设,并约定入股收益以小区 7 号楼东至西两个单元的 76 户住宅和相邻的商产抵顶。
协议签订后,问题接踵而至。先是鑫阳建设公司公然违约,一次次挤牙膏式的出资,加上工程款抵扣,仅出资了 7000 万,与协议约定的一亿四百多万的出资额相去甚远。更让村民难以接受的是,到了2019 年,村小组负责人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的情况下,欺瞒不知道内情的村民代表,与某些个人签订了涉及鑫阳建设公司投资内容的所谓“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真的可以说是丧权辱村:补充协议不考虑房价上涨、成本累积、鑫阳公司违约在前等因素,竟然把相同房产权益对应的投资数额确定为 7000 万元,并约定将这 7000 万投资连本带息的退还给鑫阳公司。这份协议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利益,谁会主动损害自己的利益?”实名举报的群众质疑未经村民大会决议、村组长和个别村民代表与鑫阳公司私下签订的协议的合法性。

“工程竣工后,村里一直为鑫阳建设公司保留着约定好的住宅和商业用房,多次联系鑫阳建设公司依约接收房屋,但鑫阳公司恶意拖延,一直拒绝商谈。直到张某林再次上台后,鑫阳公司突然拿出所谓的补充协议向村民发难,企图获取额外的利益,让村小组群众承担7000万的巨额费用和利息。鑫阳公司赢了官司,给村集体造成的严重损失应该由当时私下签订协议的人承担责任,凭啥让全体村民承担?”村民奥某忿忿不平。
张某林坑害群众利益的种种行为真可谓罄竹难书。群众穷困潦倒,他却住豪宅、开豪车、办企业,赚了个盆满钵满。”联名举报的雷某直摇头。
“我们村群众多次向政府反映情况,要求公开村务、账务,最后都是石沉大海不了了之。朗朗乾坤,难道真的没人管我们群众的事吗?”联名举报的群众对多年来的举报都石沉大海困惑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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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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