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从去年1月就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
“很多人猜测中国每年摘取死囚器官达10万个,这很可笑,”黄洁夫说,“我认为这是对器官移植从业人员智商的侮辱……是对器官捐献者及其家人所作牺牲的侮辱。”
报道称,中国曾长期依赖死囚作为移植供体来源。由于中国人的传统想法是遗体应该完整掩埋或火化,公众捐献器官的比例极低。
2010年,政府发起了自愿捐献器官的小规模试点计划。计划实施后,器官捐献数量已从那一年的34例激增到去年的2766例。
但一些批评人士说,这一机制并没有将犯人排除在外。因此,如果死囚“自愿”捐献的话,他们的器官仍可能被摘取。
内地媒体援引黄洁夫的话说,中国不会剥夺犯人“作为公民捐献其器官的权利”。
内地媒体2014年曾援引黄洁夫的话报道说,一旦愿意捐献的死囚的器官登记在国家统一的捐献网上,就被视为是来自公民的自愿捐献;所谓来自死囚的捐献已经不存在了。
但批评人士称该机制的变化并没能使国际社会放心。德国美因茨大学的李辉格(音)教授说:“如果中国想让世界相信它,就必须颁布新法律,明令禁止使用犯人的器官。”
中国代表日前在国际器官移植大会上指出,中国2015年器官捐献数量位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三位。
中外专家表示,中国器官移植方面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已经与国际公认标准保持一致,形容“器官捐献与移植的‘中国模式’受到国际专家的认可”。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的讲话表示,中国在保障人民群众器官移植医疗需要的基础上,成功实现了器官来源的结构性变革,摸索出符合国情的器官捐献与移植的“中国模式”。
李斌又说,中国政府坚定不移推动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使用符合伦理学原则的器官,严格控制活体器官移植、禁止旅游移植等,保障器官捐献者和接受者的权利。
李斌指出,器官捐献与移植的“中国模式”,是破解世界面临器官短缺共同难题的中国方案,“为世界特别是与中国有相似国情的国家提供了可借鉴的新模式”。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则说,中国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遵循自愿无偿、知情同意、伦理审查等八大原则,形容中国已形成了器官捐献、器官配置、临床移植、科学登记等系统,完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
姚广君,63岁,河南省信阳市人,2014年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肝脏移植手术,“用别人的器官,一开始还想不通呢。酒精肝好多年了,要是没有捐献者的肝,我怕是已经不在世界上了。现在想通了,我年轻时是飞行员为国家效力,将来我身上能捐献的部分我将全都捐出来,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