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缪瑞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缪瑞林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参加全国两会期间严重破坏会风会纪,造成恶劣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分配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参与公款吃喝;道德沦丧,生活腐化,贪图享乐,以权谋色,搞权色交易。
“政事儿”注意到,“双开”通报中,被指“参加全国两会期间严重破坏会风会纪”的,缪瑞林还是第一人。
缪瑞林系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10年的全国两会。
通报称,缪瑞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缪瑞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南京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缪瑞林出生于1964年11月,是江苏如东人,仕途一直未离开江苏省内。
他早年从江苏农学院农学专业毕业后,进入农业系统工作20年,曾任江苏省农林厅农业局副局长、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等职。2004年,缪瑞林调任地方,主政宿迁8年,历任常务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2013年1月,49岁的他跻身省部级,首次出任江苏副省长。
2013年10月,时任南京市长季建业落马,一个多月后,时任江苏省副省长缪瑞林“救火”补缺南京市长职务,去年年初,再度转任江苏副省长职务。在任代市长后的首次发言中,他承诺:“如有人打着我的旗号求办事行方便,请大家一律拒绝,并告诉我。这是对我负责。”同时他表示,将带领市政府班子打造运转良好、高效透明的政府,“统筹好城市发展和城市环境的关系,将更加重视市民的感受”。2015年1月,时任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落马,他与缪瑞林党政搭档了一年时间。去年11月,缪瑞林被查。
缪瑞林简历
缪瑞林,男,1964年11月生,汉族,江苏如东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高级农艺师,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0.09—1984.07江苏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4.07—1987.05省农林厅农业局综合科科员
1987.05—1989.09省农林厅农业局综合科副科长(其间:1987.06—1988.05挂职任邳县邳城镇党委副书记)
1989.09—1990.08省农林厅农业局综合科科长
1990.08—1991.01省农林厅农业局副局长
1991.01—1996.03省农业资源综合开发管理局资源综合开发管理处处长(副处级,1995.12高级农艺师)
1996.03—1997.06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农业资源开发处处长(正处级)
1997.06—2000.06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8.09—1998.12省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培训)
2000.06—2001.06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96.09—2000.12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1.06—2004.03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党组书记(副厅级)
2004.03—2006.04宿迁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06.04—2007.01宿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7.01—2011.04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9.11—2010.01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1.04—2011.05宿迁市委书记、市长
2011.05—2012.01宿迁市委书记
2012.01—2013.01宿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01—2013.12江苏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3.12—2014.01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4.01—2016.05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05—2018.01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兼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主任
2018.01起江苏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党的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三届省委委员,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